政策指南
截至2017年11月中旬,辖区银行业18家金融机构已全面落实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含ATM)取现手续费的政策措施,涉及2629494户,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9793500元;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等6项收费,涉及企业数量7631家,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272445元;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涉及企业数量63095家,预计减轻企业负担6064240元。
一是落实国家贷款利率政策规范合理收费。引导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基准利率合理定价,创造利率正常化的环境,降低筹资成本,遏制变相高息揽存等非理性竞争行为,规范市场定价竞争秩序,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截至10月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汇总加权平均利率为6.37%,累计为客户节约利息支出约3120万元。
二是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本续贷政策。积极引导辖内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结合有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无本续贷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高息“过桥”融资成本,截至2017年10月末,梧州银行业机构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为客户节约高息过桥费用约7778万元。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合理收费。通过对辖内18家银行机构进行规范服务收费情况全面排查发现,辖内各机构均能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存在分支机构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的情况,具体的收费价格由其上级行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根据“四公开”原则将相关收费质价上墙公示,禁止收费质价不符合和无服务的乱收费。辖内各机构从去年初的941项收费项目减少到今年上半年的614项,共减免了327项收费项目。共为企业减负10586万元。
四是增强支持困难企业扭转、转型、发展、脱困的合力。督促各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通过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统一银行行动步调,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截至2017年6月末共组建了22家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实现了辖区债务规模1亿元以上且有3家债权银行的企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全覆盖。22家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涉及融资余额99.29亿元,其中支持优质企业14家,涉及贷款余额68.03亿元;支持困难企业4家,贷款余额12.54亿元,不良贷款0.64亿元;涉及企业类型为僵尸类的共4家,融资总额18.7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3.72亿元。
五是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公司作用。通过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互动平台,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合作银行推行“惠企贷”业务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支持。至2017年10月末,梧州市“惠企贷”业务范围已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覆盖全面工业中小企业,51家企业提交参与“惠企贷”业务申请,申请金额4.18亿元,其中有36家中小企业获得“惠企贷”贷款,金额为3.89亿元。
(来源:梧州银监分局)